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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万难 福建迪鑫房地产精益求精 欲创新高(附73楼论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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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10-8-11 06: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先收钱,这是潜规则知道不,去调查?一人说一个样,信谁了,都不买,看他地产商去哪先收钱?
发表于 2010-8-11 07: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搞定记者是很简单的事情
发表于 2010-8-11 14: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胳脖是扳不过大腿
发表于 2010-8-11 14: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迪鑫要摆平记者,还是很容易的。
看这个标题就知道某些记者有多恶心。
发表于 2010-8-11 15: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该公司的售房是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号:〈2010〉长房许字第02号)后进行销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活动,其预售行为是合法”
这句话看了没有,10年拿的证,早在09年就开始收钱了。难道记者没认真调查,还是收了这家公司的好处?
发表于 2010-8-11 15: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本网记者深入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了解.
这样就能得出结论
发表于 2010-8-11 15: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同时该公司表示对于那些对价格仍有异议的业主公司承诺如业主认为价格偏高可以退房,并按月利息1%退返"
这招绝了。
因为2008/2009就预收款拉,并给预期价格,等到2010预售证好了,才签合同,价格却高了多,现房价上涨,开发商先使用预付预收款,不应提价啦.
人民网也有傻逼记者
发表于 2010-8-11 1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2010年取得的预售许可证号,在这之前早就卖开了,还说没违规?记者=妓者,只要给钱,什么话都可以说。
发表于 2010-8-11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该记者是迪鑫公司的“御用”记者,收了谁的好处就帮谁说话
发表于 2010-8-11 15: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迪鑫  在长乐赚那么多钱了,  还死性不改  确实该打!
迪鑫  2007.12在霞浦工地死了12人.CZ去坐监狱吧  开发商又是建筑商,所以去坐监狱吧
迪鑫又变万业地产,抵制万业地产,抵制万业锦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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