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2015年5月3日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钓王系列赛福州站(总奖金2.4万)

[复制链接]
查看: 11547|回复: 1
发表于 2015-4-20 19: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2015年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钓王系列赛“蜗牛渔具杯”福州站淡水钓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钓鱼协会
二、承办单位:福州市蜗牛渔具
三、协办单位:福州倩瑜钓具商行、台湾幸运7钓饵、福清三山奇平养殖场垂钓       园
四、赞助商及支持媒体:福州钓鱼网、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快乐垂钓网、福建TV8频道
五、比赛日期:2015年5月3日
六、比赛地点:福清三山奇平养殖场垂钓园(王长其 电话:15985727555)
七、比赛项目:分四口塘进行,3.6米手竿钓对象鱼2场,70分钟/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2场,90分钟/场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身体状况良好、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均可报名参加(限70周岁以内)。
(二)报名费用:200元/人(允许跨区、市报名),全省总参赛限报200人。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日期:
      蜗牛:13609512630
光哥:13788875099
报名截止:5月1日下午16时前
(四)报到地点:蜗牛渔具店、 钓鱼人之家渔具店、福清三山奇平养殖场垂钓园
九、比赛办法及规则:
1、参赛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参加抽签确定赛区及钓位,并在裁判员的引导下分区按序入场,对号入位;参赛人员抽签后不得擅自更换钓位。
    2、比赛期间参赛人员不得互通信息,不得随意离开钓位,如确需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同意。
    3、比赛使用公饵料,严禁自备饵料,比赛期间不得传递饵料;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禁止打窝。
    4、比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参赛人员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渔获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6、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时,参赛人员必须应声起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渔获装入鱼护,如违规入护,对象鱼扣除5尾(不含违规入护之鱼)、混合鱼剔除护内最大渔获1尾并予以罚加名次分。未计量前,包括零渔获 者在内的所有参赛人员不得将鱼护提出水面,否则视为违规。统计渔获量须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7、比赛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扬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加装其它产生浮力的装置。
    8、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9、钓对象鱼限用3.6米手竿一支、钓混养鱼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cm;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钩。
    10、参赛人员的垂钓区域为左右相邻钓位中心线的正前方,钓点必须远于竿稍。不得越位抄鱼,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1、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或故意造成鱼类死伤,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12、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13、参赛人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4、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5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参赛人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参赛人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或在用饵中掺入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有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15、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成绩单。
(五)本届比赛,将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有关规定给予计算积分。
(六)严禁向池内扔烟头、包装袋等弃物,必须至指定地点处理比赛中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垃圾者将从个人总分中罚加10分。
(七)混养比赛严禁飞鱼,不管个体大小必需使用抄网,违者加3分。
(八)未说明事宜按《中国钓鱼协会淡水放养水域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比赛结束按照成绩及报名情况分别录取名次。
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钓王系列赛福州站淡水钓鱼比赛个人成绩按积分排名,录取参赛总人数20%名额(个人所得税由选手自行缴纳)。
(二)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的体现每个钓手的水平,本次比赛特增加对像鱼、混养单项成绩
总成绩第一名 50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总成绩第二名 30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总成绩第三名 15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总成绩第四-六名 8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总成绩第七-十名 500元+奖状证书
总成绩第十一至名次录取止 300元
对像鱼总成绩第一名:8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对像鱼总成绩第二名:6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对像鱼总成绩第三名:4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对像鱼总成绩第四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对像鱼总成绩第五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对像鱼总成绩第六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一名:8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二名:6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三名:4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四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五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混养总成绩第六名:300元+奖状证书+奖杯
十一、注意事项
(一)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钓王系列赛所有分站赛秩序册插页内都必须体现主赞助商和全程赞助商的图片及文字。
(二)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钓王系列赛所有分站赛结束后,承办单位都必须提交本场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比赛小结、新闻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件上报福建省钓鱼协会。
(三)福建省首届“倩瑜钓具杯”2015年钓王总决赛的参赛资格将根据各运动员个人在各分站赛的积分录取。
(四)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及来往路途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参赛人员自行办理个人事故保险等。
(五)如遇雷雨恶劣天气等,严重影响赛事举办和人身安全将延期举行,并提前通知参赛者。
(六)公饵将在4月30日前公布具体内容,并赛前试钓。
                                                    福建省钓鱼协会
103932j7niyq1f2fnpfnpo.jpg
103933lxlycfqn6nfcnytu.jpg
103933qq8fofc4qn2qeq88.jpg
103933y9pdbgny00d4h9hh.jpg
发表于 2015-5-13 06: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很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