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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贴:拆迁时祖厅该怎么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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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8 2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在拆迁工作中,碰到棘手问题,各方争执不下,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要求:
1.祖厅是该姓祖上留下的财产,只有该姓的后代才有分的资格,其他外姓人即使买了这里的房子,也没有使用祖厅的资格,因此也没有分的资格,所谓民间说的“买厝不买厅”,就是这个道理。
2.外姓人买了这里的房子,也应该有分的资格,因为房产证上都标有含祖厅的共有面积,这是政府承认的,既然是共有,就应该有分的资格。
3.分祖厅的时候,一户人家房产证有几本就应该分几份。
4.分祖厅的时候,不能按房产证数量分,应该按户分,一户人家不管在这里有几间房子,几本房产证,都只能算一份。
大家觉得哪一种合理?
发表于 2018-9-9 0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不是还有把房子卖了,还要回来分祖厅的
发表于 2018-9-9 00: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不肖子孙
发表于 2018-9-9 01: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应该按当时卖房时候,有几份就按几份分
发表于 2018-9-9 07: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羡慕 有拆迁分! 拆家光荣
发表于 2018-9-9 07: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祖厅应该先两边对分,然后自己这边安户数再分,不能安人口平均下来。
发表于 2018-9-9 07: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卖给别人的只有当时的面积,公众的应该归原来的东家。
发表于 2018-9-9 09: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来自: 中国上海
卖厝不卖厅,不肖子孙,衰败无疑。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10: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a13122375888 发表于 2018-9-9 09:23
卖厝不卖厅,不肖子孙,衰败无疑。

惊是不是理解错了
发表于 2018-9-9 10: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也是疏狂也任真 于 2018-9-9 11:35 编辑

长乐地铁拆迁安置已经出现变化。原东方嘉苑9幢17层,调整为14幢7层。吴航中学划走了40亩,已经围垱了,自己可以去看。政府的承诺是空口无凭的。你要是觉得合算还是拿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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