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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即将上演“史上最严”电动车标准,违规者将处50至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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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1 08: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创: 悦动长乐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非常实惠又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上班族以及老百姓的喜爱,每天穿梭在福建的大街小巷。然而,随着电动车越来越多,加上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形成安全隐患。

为了整治国内电动车市场的乱象,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于2018年制定颁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电动车标准。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不能随意改装车辆外观!

如果你的电动车不符合如上规定,那么就属于超标车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于2018年1月向社会公布,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据区交通警察大队介绍,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1、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做出规定,颁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市民朋友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选择时间更换合标电动车。2、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处50元罚款。

那么,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市民朋友们较为关心的是,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已上牌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鼓励群众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主动置换和报废,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发表于 2019-4-11 10:0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做做样子!新国标车拿去测速试试?还有脚踏板在哪里?就两个月价格一直涨
发表于 2019-4-11 12: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是有关部门帮忙卖新生产的电动车,任务很重啊!
发表于 2019-4-11 12: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哟哟仔 发表于 2019-4-11 12:01
这是有关部门帮忙卖新生产的电动车,任务很重啊!

既然“鼓励群众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主动置换和报废,在几年内逐步化解。”,为何现在抓电动车的“运动”如此迫不及待?!难道真的如你所说这样?!
发表于 2019-4-11 12:4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么急着抓车,有关部门有指标需要完成,容易让人想到与电动车实体店是利益共同体。达标车网购就一千多点,实体店要买三千。
发表于 2019-4-11 13: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电动车说超标 就超标了,倒霉的还是老百姓,从没有见到过哪个厂家 哪个商家倒霉过。
发表于 2019-4-11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评论比主贴更精彩!
发表于 2019-4-11 15: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要早知道,先屯他一千辆合标车,错过一个商机。
发表于 2019-4-11 21: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终于看到不是官方神之官方的文件类资料了,原来是有规定,仅仅没有很好去落实而已。
发表于 2019-4-11 23: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漳州来自: 中国福建漳州
苦了我的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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