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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垃圾没扔对,最高罚10万!5月起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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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2 17: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官宣!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5月1日起
福州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办法》明确要求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应当建立和完善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
纳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
绩效管理考评指标
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
依法成为失信主体
未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最高可罚10万!


市民最担心的可能是
即使分类好了
是不是一辆垃圾车全部倒进去?
  福州垃圾分类具体工作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并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体系。

厨余(湿)垃圾由专门的厨余垃圾转运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红庙岭餐厨(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措施出来了
还要有法可依!
此次《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都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看

《办法》规定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自行管理的办公或者生产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住宅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没有单位管理的,村(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市场、商场、宾馆、餐饮服务、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机场、码头、车站、公园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运营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道路、桥涵、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公共建筑设施,维护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

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并对外公示

福州实行

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

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失信主体记录

法律责任方面
《办法》明确——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集、运输企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地点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撒漏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或者进行敞开式分拣、压缩和转运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员并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
人人有责
福州已下定决心
动真格了!
                                                                          转载自福州日报


发表于 2019-4-12 17:5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什么时候高空抛物也应该立法治理
发表于 2019-4-12 18: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家里要备几个垃圾桶?
发表于 2019-4-12 18: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实施;长乐区以及其他县(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区域和日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社区、农村地区不同情况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只有老五区,长乐区和六县市实施的区域和日期还没最终确定

http://zfj.fuzhou.gov.cn/zz/zwgk ... 0190408_2800038.htm
发表于 2019-4-12 18: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生活垃圾分类后更方便了那些拾荒者一锅端纸皮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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