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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下街,路难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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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文心雕龙
发表于 2008-8-4 12: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试头像
发表于 2008-8-4 12: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公交还在那么凑热闹。。唉
发表于 2008-8-4 1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晕倒
发表于 2008-8-4 12: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350202 于 2008-8-4 11:50 发表
第2张MM不错呀`

眼光独到!
发表于 2008-8-4 2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来自: 澳大利亚
看到MM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21: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pyxingxing 于 2008-8-4 20:39 发表
看到MM了

有点良心好不好?什么都不看只看MM!
发表于 2008-8-5 1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我也觉得河下街晚上应该限行,禁止机动车通行,毕竟那晚上摆满了摊,已经够挤了。
发表于 2008-8-5 11: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挤是挺挤的,
白天在那受不了。
晚上就不错了,有夜市逛。
发表于 2008-8-7 03: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爱尔兰来自: 爱尔兰
河下街流动摊贩现象在短期内根本不可能消失,从国内外的情况看,摊贩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可能消失的,而摊贩设摊行为是影响市容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此给予摊贩足够的空间是衡量城市规划成功与失败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用于摊贩设摊,城管部门的能力再强,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目前,浙江省已经立法要求城市规划预留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现在长乐河下街这种杂乱无章的流动摊贩现象木已成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所以,我们可以要求长乐市规划局在城市城镇规划中能够给予弱势群体更加人性的关注,在未来的城市城镇规划中为可能产生的流动摊贩现象预留其商品交易场所,比如未来的首站新区规划,金峰小城市规划等等,希望长乐市规划局能够对未来的临时经营场所给予合理的引导布局。
   哎!不知道在这里长篇大论,长乐市的领导们是否可以关注到呢?
发表于 2008-8-7 03: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觉得2楼说的很不错。。
完全可以禁止机动车进入。。

可惜就可惜在。没办法“南北贯通”啊。
这样长乐中间就等于没路了。河对面的那条路太窄了根本不适合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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