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大队一号 发表于 2019-6-5 16:32:13

关于限制大中型货车在城区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降低交通事故,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队决定从2019年6月15 日起对大中型货车进入城区实施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一、限制通行车辆种类:大、中型货车。二、限时通行时间和线路:由峡漳路泮野路口驶入经吴航路、会堂路、爱心路、朝阳路等道路部分路段7:00-8:00、11:00-14:00、15:30-19:00等三个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其余时间允许通行;驶出一律由朝阳路、爱心路往峡漳路。在上述路段、路口已设置货车限时通行的交通标志牌。三、禁止通行时间和区域:城区的吴航路与海峡路灯控路口以北、以南,吴航路与广场路灯控路口以北、以南,吴航路与会堂路灯控路口以东、以南,会堂路与郑和西路灯控路口以东、以西,会堂路与三峰路灯控路口以东、以西,爱心路与朝阳路灯控路口以东、以南,西洋路的里仁桥以南,西关路的里仁高速公路桥下三叉路口以南,东鹤路与凤翔路交叉口以西,西洋路与江莲路交叉口以北,峡漳路与江莲路灯控路口以北,峡漳路与西洋路灯控路口以北,峡漳路与广场路灯控路口以北,峡漳路与海峡路灯控路口以北,峡漳路与爱心路交叉口以东等区域全天候禁止大、中型货车进入;在上述路段、路口已设置货车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牌。四、市政建设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禁止或限制时间进入城区的,经区领导批准后,向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五、自6月15日起,城区灯控路口的监控探头将启动对闯禁行的大、中型货车进行实时抓拍,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请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们自觉遵守。特此通告 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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