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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内幕!!7年前长乐医院医疗事故大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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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曝光市医院
发表于 2019-7-2 02:0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王……… 发表于 2019-06-30 13:45
哪些产妇这样也能忍 .

在公立医院生都一样的,个个医生和护士都是牛人。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9-7-2 02: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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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 04: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bs35 发表于 2019-7-2 02:20
放狗屁,你在现场?

气急败坏~~~~~~~~开始骂人了。
发表于 2019-7-2 05:3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对于抢救病人以输入同型血为原则
,若没有同型号,也可输入少量的O型血
,在缺少同型血情况下,AB型血型的人可以接受其它三种血液,请家属有点常识,什么叫0型血什么都能输的,怕你看不到我之前的评论再问你一句,当初有疑问为啥不尸检?你们的背景已经厉害到让福建医师协会在没有尸检的情况下给一名医生做出了有罪判定,只可惜背景还不够大,影响不到中国医师协会!
发表于 2019-7-2 05:4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你们背景可是强大可以影响检察院了
发表于 2019-7-2 07:0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我有关注这个案件,案件中似乎有提到死者家属有收取了医院150万的赔偿,我理解为私了...既然收取了150万为什么还要告呢?要就不收钱告我觉得合理,收了钱继续告我就觉得无理了...还有很多疑点,虽说死者为大,但死者的家属是否处理有误,在案件分析中“未立案先抓人”值得深思,为死者讨公道理所应当,支持!
发表于 2019-7-2 07:0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楼主口口声声说什么谋杀,公道。那么当初为什么死者家属不按照应有的程序解剖尸体验尸。人也抓了,审也审了,就差一个关键的验尸。反而把尸体放在殡仪馆多年也不肯下葬。就是为了示威和泄愤。是对死者的极大不尊重。就是法盲。这个就像美国章莹颖谋杀案一样,变态杀人犯一直不肯透露章莹颖所在何处,没有尸体,没有关键的证据,杀人犯迟迟不能被判刑。一样的,你们不让尸检,就是在掩饰关键的证据。
发表于 2019-7-2 08: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水很深,前几天不是二审了吗?期待最真实的结果
发表于 2019-7-2 11:2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哈哈哈哈……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9-7-2 20:0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曝光市医院 发表于 2019-07-01 23:12
本帖最后由 曝光市医院 于 2019-7-1 23:14 编辑


首先长乐网之前的资料不知道在哪里什么样,其次,对你的身份打一个问号,从评论能感觉你似乎是个很了解事实经过的人,但是下面的观点为何全是在胡说八道,睁眼说瞎话?1、“刑法335条”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仓山法院一审判决为有罪,免于刑事处罚已经轻判了。2、首诊医生(接诊医生)早已开始轮休不在岗。李建雪接下来,做为值班医生,她上班的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一直要到第二天上午8:00,陈燕芳于2011年12月31日晚上21:24后分娩一直到2012年1月1日凌晨4:30死亡,这是在李建雪当班的期间。如果李建雪没有责任;上海东方卫视是大媒体,且路途遥远,当时就李建雪夫妻和邓利强跟陈燕芳家属在东方卫视对质直播,如果跟李建雪没关系那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现在又换了一种方式推脱,法理难容啊!3、孕妇破水,护士送去产房李建雪居然不知道?21:24分娩出一婴儿后就开始出血直到次日凌晨4:30死亡这不是整整7个小时?期间没有任何针对产后出血的紧急处理,这在诊断记录上都是白纸黑字写着的,这可以理解为故意的吗?4、“2012年1月1日凌晨2:35由产房推至病房”请问你们的重症监护房在哪里?诊疗和病历是你们医院的人写的白纸黑字写着清清楚楚,怎么你也可如此的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呢?5、血库没血?1月1号凌晨5点我们家属到血库查到了血库还有800ml O型血和500ml代血浆,大家都知道O型血是所有血型都可以用的,请问为什么她们不用?据当时长乐医院内部人员所说,由福州中心血库紧急调血由专车护送,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可送达长乐医院,可是李建雪什么都没做,把人活活害死!6、从以上几点看,你们不是跟所谓的“专家”关起门来。“套”莫须有的死因,同舟共济,欺骗社会、欺骗家属、欺骗舆论、欺骗百姓、欺骗法律,不是如出一辙吗?

我对这件案件的理解,是全是源于网上的材料,不妨百度“李建雪案”,你也可以看到许多。其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发表个人看法和不解,倒是你能收集到内幕,你的身份才是不简单的。
1.医务人员严重的不负责任:首诊医生没有交接新来孕妇。查阅资料都知道,医生都有交接班制度,而首诊医生没有做的,是首诊医生的不负责任。抢救时李建雪及时向她的上级医生报告病情,上级医生没有准确指导诊疗,这是上级医生的不负责任。个人认为李建雪存在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2.首诊医生没有和下一个接班医生(下一个接班医生才是李建雪)交接病人病情,第二天没有及时两个医生没有跟踪病人检查,没有履行交接班制度及作为医生的基本要求,这是首诊医生和接班医生的不责任,同样李建雪也存在责任,但是不是主要的。况且孕妇住院期间3天不在医院,这也是孕妇及其家属的不负责任吧。
3.据网络上所说,李建雪确实不知情。说是正常的孕妇进入产房由助产师进行接生,而助产师并没有知会李建雪。这里是助产师的不负责任。
4.住过院的病人都长乐医院的重症监护都长的一样,看都看不出来。再说是护理级别的升级,这一点就已经与其他的孕妇区分开了,已经划入重症监护的范畴。我不认为这是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期间据说护士发现孕妇的异常,但是没有及时告知李建雪,而是在第二次后才告知的。这里是护士的不负责任。
5.有血不一定就是适合的。首先要确定你失什么样的血才输什么样的血,并非所有的血都可以乱输,国家献血、输血的宣传单上都写着输“成分血”!其次,“O型血不是万能血”!不信的话可以百度。严重的胡乱输血可能产生溶血反应,加重失血。最后医院有能力调到血而没有做,这是医院及血库医生的失责。李建雪仅负责申请输血,并不能负责调动血库;作为一个一线医生,她权力还没到那么大吧。
6.从孕妇的病情看,网络上大多“套用”三种可能性进行分析:1.肺血栓栓塞:说是血块堵住了肺的血管,最后去世的。要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血液就慢慢变粘稠,很容易形成血块。所以说孕妇生孩子差不多一半踩进鬼门关。2.失血性休克:就是血流而亡的意思。如果从这点上说,我觉得李建雪在产房的那800ml的血倒是做的很正确了;如果存在责任,不能说主要的责任。3.吸入性窒息:就是东西堵住气管窒息了。网上各种正规的医疗协会也发声说,李建雪当时的做法也是准确的,换作其他的医生也是这么做。
以上我觉得李建雪并不能负担全责。如果要追诉的话,从医院管理到护士血库等各阶级统统存在责任。希望你能明白我所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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