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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又出台电动车停放新规:三环内禁停超标电动车,下个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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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1: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福州又出电动车停放新规,下月起执行,三环内禁停超标车

都教授说房  今天

继福州电动车新规出台之后,10月11日,福州市城管委发布《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方案》,对电动车停放问题也出台了新规。主要内容包括:


严禁无牌、超标及未悬挂黄色新能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确保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整齐、有序停放。严管范围为四城区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和马尾镇的所有道路和公共场所。

城管部门将对原600多条道路上施划的5000多个停放点位进行重新审核评估,取消不适合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停放点位。在学校周边划出一定面积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方便家长接送学生。

地铁出入口5米范围内不得停放各种车辆,由市地铁公司在地铁出入口5米区域范围内施划禁停警戒线。沿街单位、医院、学校和商业综合体开放内部场地、地下停车场,供电动自行车停放。

各区政府将安排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量比较大的区域实行定点管理。积极开展辖区部分道路禁停电动自行车的试点,对有条件的道路或公共区域采取绿化或安放花箱的隔离方法,有效阻隔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并逐步扩大禁停范围。

自《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实施之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具体措施为:

1.对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并顶格处罚。

2.对停放在指定区域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

3.自《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后,对停放在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区域,但未悬挂黄色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并顶格处罚。

此外,各区将督促各家物业公司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行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城管委和五城区政府各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对路面存在的乱停放现象即时予以通报,各属地执法队伍应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反馈整改情况。

三个月内累计被执法部门行政搬离3次以上(含)的,或一年5次搬离以上的电动车主,由各区报送市城管委纳入失信黑名单,推送至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10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9-10-12 20:0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电动车多次被搬离的  居然还影响信用!?哈哈哈 不用搬几次  只要一次搬离,车子还在不在还是个问题。哈哈
发表于 2019-10-13 17:4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光“个人信用”都能有无限内涵和扩展。
发表于 2019-10-13 19: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真是无所不能的法宝呀!
那么,官员失信呢?
发表于 2019-10-14 00:3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就是不一样,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有一个专用车位,本院职工不能停放,专门为探病,取药外来人停放,还免费充电,而长乐区人民医院保安还收取1—2元停车费,保安态度恶劣,一个保安好像是皇帝派来的,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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