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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权利和义务(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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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iven
发表于 2008-7-16 21: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Stiven 于 2008-7-15 15:44 发表
另注:近期论坛将严厉打击恶意灌水的行为,故意刷帖、发毫无意义的表情符号和文字都将视为恶意灌水。希望大家珍惜自己ID。我们对版主们会严格要求,但是针对恶意破坏论坛规则的会员也不会手软。希望论坛的网友们共同 ...

呵呵~~~~最近论坛的水贴很多啊
发表于 2008-7-16 2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支持
发表于 2008-7-18 0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似乎有些斑竹在发灌水贴哦,人气还很旺
发表于 2008-7-18 15: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抗议哦 。。。 两个大拇指符号不处理。。还有资格说别人灌水?
发表于 2008-7-18 15: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发表于 2008-7-18 16: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气氛严肃!
发表于 2008-7-18 16: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5)关注版块的争议贴,以版主的角度跟贴输导劝解,减少会员间的冲突和矛盾必要时发出警告及时制止网吵或删除争议贴

  (6)不得与会员发生冲突,不得在争议贴上发表有偏向的跟贴
这2点能做到的斑竹比较少````
发表于 2008-7-18 19: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Amei 于 2008-7-18 16:44 发表
(5)关注版块的争议贴,以版主的角度跟贴输导劝解,减少会员间的冲突和矛盾必要时发出警告及时制止网吵或删除争议贴

  (6)不得与会员发生冲突,不得在争议贴上发表有偏向的跟贴
这2点能做到的斑竹比较少````


只有希望这些版主慢慢进步了
发表于 2008-7-20 21: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呵呵。知道了。
发表于 2008-7-20 2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那好吧。。俺消失段时间面壁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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